团委 - 社团活动
关于开展2015年苏州市 中学生优秀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9-15    来源:    编辑:rongjc    浏览:16005次

关于开展2015年苏州市

中学生优秀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属中学校:
   
学生社团活动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资源,在培养学生活动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市学生社团发展迅速,学生参与广泛,社团类型多样,活动丰富多彩。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更好地规范、引导学生社团活动的发展,决定在去年高中生优秀社团评选的基础上,今年把评比范围延伸到初中学校,开展2015年苏州市中学生优秀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苏州市教育局

协办: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承办:苏州市高中生社团联盟(挂靠在江苏省苏州中学)

二、参选对象

全市高中校(含高职校)、初中校学生社团

三、评选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科学、民主的方法,通过社团自荐、校内选拔、地区推荐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2015年苏州市中学生优秀学生社团。

四、申报条件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由我市中学生自发组成、学校注册认可的学生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1.组织健全。社团人员分工明确,成员相对稳定,社长领导有力,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有计划和总结,活动有记录。

2.自主管理。社团运行状况良好,凝聚力强,充分发挥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

3.特色鲜明。社团活动主题鲜明,活动内容健康,构思新颖,能体现所在学校及学生社团的特色和风采。

4.活动丰富。社团定期开展活动,活动秩序井然,社团成员积极性高、活动效果好。

5.保障有力。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财务透明,经费来源合法正常,安全保障到位。

6.成效显著。社团活动参与面广,影响范围较大,社会反响良好,为繁荣学校文化起到积极引导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优先推荐:社团参加校际赛事并获得一等奖以上;社团参加市(区)级赛事获得二等奖以上;社团参加省级、国家级赛事获得三等奖以上;社团组织的大型活动被市(区)级以上媒体报导;经学校批准出版社团专题刊物。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不得参加本次活动评选: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每学期活动数量不足2次;活动内容不符合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出现过违纪情况或者安全事故的社团。

五、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自行申报,学校选拔(1012日前)。广泛发动学生社团参与,申请参评社团将申报材料上交社团所在学校;学校组织审核,每校遴选出不超过三个优秀社团,于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教育部门;市局直属学校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教育局政宣处。

第二阶段:市、区两级审核(10月在中下旬)。各市、区组织评审小组对当地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市、区级优秀社团评选),分别遴选出高中、初中各5个优秀社团于10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宣处;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10月底确定高中、初中各20个左右的优秀社团入围名单。

第三阶段:现场展示,评审表彰(11月)。评审小组将组织入围社团进行现场展示,每个社团不超过8分钟展示(包含社团介绍和社团秀,社团介绍必须为社团成员现场带ppt演说,社团秀可以是视频也可以是现场秀,总计不得超过8分钟),评委当场亮分,评选出2015年苏州市“高(初)中生十佳优秀社团”及“高(初)中生十佳优秀社团提名奖”。

六、申报材料

每个参评社团需报送如下材料:

1.《2015年苏州市中学生优秀社团申报表》(见附件)1份;

2.社团情况介绍材料1份。文字材料包括社团组建情况(办社宗旨、成立时间、社团名称含义等)、发展情况(“组织健全”、“自主管理”、“特色鲜明”、“活动丰富”、“保障有力”、“成效显著”)、主要活动(介绍一、二个有影响力或有特色的活动),材料必须属实,字数3000字以内。

3.社团活动佐证材料,包括20149月至今的社团活动记录(条目式流水记录即可)、活动照片(每次活动照片不超过2张,打印在A4纸上,一页上2张照片,照片下一句话标注照片内容)、新闻媒体(校园网除外)报道复印件。

请各地区教育部门务必于10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到市教育局政宣处,同时将电子稿报送到邮箱szstlm@126.com;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务必于1012日前报送。

联系人:顾维红,联系电话:65194261-230

 

附件: 2015年苏州市中学生优秀社团申报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