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与审计室
首页 - 纪检监察与审计室 -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发表日期:2016-09-01    来源:jjjc    浏览:27010次

 

纪检监察室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监督检察机构,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开展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文件、政策、规定、禁令等的学习、宣传活动。

2.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或配合做好上级纪检部门组织开展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及其它活动。

3.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经费管理、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工作的监督,全面了解和把控风险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消除隐患,必要时及时向本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

4.根据学校党组织或行政的决议,对干部、教师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或群众投诉、上级转办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

5.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回复网上咨询投诉,掌握了解信访情况,按照职责权限进行初步调查核实,视其情节情况,及时汇报。

6.受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7.负责学校监察工作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

8.完成好上级部门、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